仿制药不同规格间制定不同杂质限度是否可行
注册申报

仿制药不同规格,可以采用不同杂质限度吗?

2026-07-31 09:04 匿名     
1个回答

可行,但属于特殊情况,且面临较高的审评门槛。

在仿制药(尤其是面向FDA、EMA或CDE的全球申报)的CMC开发中,监管机构的默认期望是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应保持统一的质量标准(包括杂质限度)。但在真实的药学研发中,受限于处方比例、降解动力学等科学客观因素,不同规格采用不同限度是完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关键在于“事出有因,且安全可控”。

以下是支持不同规格制定不同杂质限度的几个核心论述依据:

1. 降解动力学与处方比例差异

这是在多规格注射液或复杂制剂中最常见的科学依据。

  • 低规格的高降解率: 在许多液体制剂(如多肽类注射液、预充针)中,低规格制剂的API浓度较低,API与辅料、溶剂或包材的比表面积(或摩尔比)相对更大。这种微观环境的改变往往导致低规格产品在长期稳定性考察或加速条件下,特定降解杂质的增长速度显著快于高规格。

  • 论述策略: 必须用连续批次的放行数据和稳定性数据(涵盖货架期)说话。证明在穷尽了合理的处方工艺优化后,低规格的该降解杂质确实无法压低至与高规格相同的水平。

2. 参比制剂 (RLD) 的质量解析

仿制药的原则是“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

  • 如果通过对多批次、涵盖不同剩余效期的参比制剂(如原研的不同规格的预充式注射笔或西林瓶)进行逆向剖析,发现原研本身在低规格中的某个杂质含量就明显高于高规格,这就是最有力的论述理由。

  • 论述策略: 在 CTD 3.2.P.5.6 (合理性论述) 中,直接列出原研多规格、多批次的杂质比对数据表。只要你的仿制药各规格杂质水平未超过参比制剂对应规格的上限,监管通常会予以认可。

3. 最大日剂量 (MDD) 与安全性阈值 (ICH Q3B / M7)

杂质限度的最终底线是安全性(毒理学暴露量)。

  • 相对限度 (%) vs. 绝对暴露量 (ug/day): 根据 ICH Q3B(R2),杂质的鉴定和界定阈值是基于最大日剂量 (MDD) 制定的。如果某个降解杂质在低规格中限度定得较高(例如 0.5%),而在高规格中定得较低(例如 0.2%),你必须计算患者在服用该药物(无论怎么组合规格)达到每日最大剂量时,该杂质的绝对摄入量是否超过了 ICH Q3B 的界定阈值 (Qualification Threshold)。

  • 基因毒性杂质 (致突变杂质): 根据 ICH M7,限度基于可接受摄入量 (AI)。如果不同规格由于临床适应症或给药方案导致其单独的 MDD 不同,基于公式 限度(ppm) = AI / MDD,不同规格的 ppm 限度自然不同。

2026-07-31 14:55 Elle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