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期间新增规格稳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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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创新药,1期临床试验之后准备新增规格,如果报补充申请的话,稳定性1个月可以报吗?之前其他规格积累的稳定性数据可以作为参考吗?
2026-01-26 15:24 竹叶青清卿     
3个回答

临床试验期间的变更,新增规格的情形,法规上无强制性的稳定性研究要求

上市后的生物制品的制剂规格变更是需要提供变更前后至少3个月的加速或降解的结果提供变更前后至少3-6个月实时稳定性研究数据

结合参考其他老师的经验较为保守的做法是至少完成3个月的稳定性研究。

具体采用1个月的数据是否可行,或其他规格的稳定性数据是否可作参考,需在自己根据产品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和监管提前进行咨询确认如面对面交流等渠道都还比较方便耗时不长

2026-02-03 15:25 积风     

稳定性建议至少3个月(至少3个数据点),能初步判断稳定性趋势,再和历史稳定性数据对照,以支持新规格的稳定性。

此外,关于规格变更,我觉得有2种情况:

(1)药液浓度不变,仅灌装量发生变化。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其他规格的稳定性数据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2)灌装量不变,药液浓度变浓/变稀。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其他规格的稳定性数据参考价值打折扣。

仅供参考,谢谢。

2026-01-28 09:20 ggxwtt     

其他规格的稳定性数据,可能是可以参考的,如果规格之间差异较大,可能可参考的就少一些吧

至于几个月可以申报,好像1个月有些少,印象中是3-6个月数据,看看IND申报资料撰写要求

2026-01-27 19:38 牧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