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DA提交的DMF文件,新增生产地址需要重新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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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各位前辈,在FDA提交的DMF文件,是Active状态,还没有关联制剂审评,现在新增了生产地址,生产工艺有变化(参数调整),而且增加了质量标准测试项目,需要重新备案吗,如果重新备案,那产品名称需要更改吗?

2025-03-31 10:45 用户5hl6     
5个回答

你的品种并没有变,应该不需要改变产品名称也不需要重新备案。指南并没有说active状态和已管理制剂审评状态下的变更程序会有什么不同,因此,就按照Amendment及时提交就可以了。修订内容的格式具体可参考Guideline for Drug Master Files中的IV.A.2. AmendmentsIV.B.2. Amendments

2025-04-15 14:13 白bai     

报一个amendment,直接更新文件就可以了

2025-04-03 16:19 LisaS     

有2种操作方式,一是直接在原来的DMF上增加新场地,变更工艺和质量标准,但是这种两个场地并存,且工艺不一致的情况,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将来授权给制剂厂商的时候,还要在授权信中说明授权的是哪一种工艺和质量标准,不推荐。

二是重新递交一份DMF,产品名称可以不变,以DMF号区分即可,两个DMF互不干扰,我个人比较推荐。

建议发邮件给FDA,告知具体变更细节,寻求建议。

2025-04-02 12:53 ggxwtt     

FDA在《药物档案准则》(Guidelinefor Drug Master Files)中明确指出了DMF持有者的职责。第一条就是及时申报DMF变更情况,包括对个别用户授权的情况改变。这种修正的申报必须一式两份,并详细告知改变所对应的原始DMF章节部分,包括卷数和页数。DMF持有者的职责还包括及时通知FDA其DMF持有者/厂商名称和地址的更改,驻美代理人变动等管理性信息。

若工艺参数调整未导致原料药属性变化,产品名称可以保持不变;若工艺参数调整导致原料药属性变化,需在DMF中更新名称,并向FDA说明理由。

2025-04-02 11:36 Stark     

建议: 
1)没有制剂客户的情况下,变更和年报一块交就行

2)制剂客户没参引,但是已经有制剂客户,需要根据变更的类型和客户讨论,客户同意变更后,按照FDA的变更指南提交相应的变更

目前是Active状态,说明已经交了DMF 费用,根据GDUFA,FDA对于API DMF文件是一个文件一次收费,重新提交一个新的DMF是可以的,但是需要重新缴费,和原来的DMF按照两个产品管理就行。但是如果不打算保持两套工艺的话,不需要重新提交一份DMF

2025-04-02 09:05 Cora